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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申请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连锁企业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 市药监局
·咨询电话: 0527-88105519
 
 
 办事指南
  1、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拟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门店名单,加盖公章的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本企业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
  3、企业和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业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人员情况;
  4、企业、门店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明细;
  5、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经营信息的网络说明材料和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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