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政府公众服务-企业办事-科教文卫

  办事事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受理部门: 卫生局
·咨询电话: 0527-84359307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 ----审查----决定
三、申报资料
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复印件,受委托授权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共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培训证明5:省组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具备资质检机构出具公共场所及公用物品卫生监测检验合格报告。
四、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五、审批收费标准:免费
 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下载
 
关于本站 | 网站制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3-2006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27-436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