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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参保企业失业人员的档案如何处理?  
 
·受理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527-84359003
 
 
 办事指南

  由企业与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接个人档案及有关材料。对失业人员的档案实行分类管理,企业失业人员的档案移交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自谋职业的国家干部个人档案可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自谋职业的个人档案可委托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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