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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就业训练资格证》发放核准程序  
 
·受理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527-84359003
 
 
 办事指南


  一、依据:
  《就业训练规定》(劳部发[1994]490号)、《江苏省贯彻劳动部<就业训练规定>实施办法》(苏劳[1996]125号)。

  二、程序:
  1、申办单位或个人填写《就业训练资格证申请表》。
  2、申办单位或个人提交申办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个人申办需提供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2)与申办培训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资料和产权证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3)与申办培训工种相适应的规章和管理制度;
  (4)其它与办学相关的材料。
  3、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就业训练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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