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申请、审查、报批、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一)申办合资、合作企业请提供如下资料: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设立企业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及申请报告各一份。
(二)申办外资企业请提供如下资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研报告及其批复;
3、设立独资企业申请书和县级(包括县级)以上政府批文;
4、设立企业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5、设立企业的章程及申请报告各一份。
三、办结时限
0.5个工作日,(必需在材料齐全、规范、合法的情况下)
四、审批依据
省厅委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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