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1、通过INTERNET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址: 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网上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后签字、盖章。 2、将如下备案登记书面材料送(寄)至:宿迁市外经贸局外贸处(地址:宿迁市人防大楼515室,邮编:223800,电话及传真:84338554): 二、所需材料
1、《登记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三、办事时限
系统无问题半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企业即到即办。
五、注意事项
申请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进出口业务”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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