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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外地监理企业进市承接业务资质核验  
 
·受理部门: 市建设局
·咨询电话: 0527-84387300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

二、所需材料

1、非驻苏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
2、工程监理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承接监理业务介绍信。
3、建设单位的邀请函(原件)或监理合同。
4、工程监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近年监理业务手册(原件)。
7、派驻监理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原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技术职称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监理业务简介(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原件)、技术职称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8、派驻监理现场的其他监理人员的岗位证(原件)、经有权部门鉴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其他监理人员的岗位证”是指省辖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9、反映拟监理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和类别、等级的设计文件。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备注

2—8项材料需依次装订成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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