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料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5、验资报告;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经理、监事的任职文件;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入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5、验资报告;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经理、监事的任职文件;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全体董事签字(自然入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发起人的主体资料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5、验资报告;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经理、监事的任职文件;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
1、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加盖出资人印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加盖出资人印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章程(加盖出资人印章);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占有权登记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分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营业单位设立登记
1、《营业登记申请书》(领取,出资人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企业出具的营业单位资金数额的证明;
5、企业出具的营业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门批准文件;
8、营业单位场所使用证明;
(七)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投资人身份证明和照片
4、企业场地使用证明
5、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合伙企业设立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出资权属证明及相关附件
6、企业场地使用证明
7、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九)外商投资法人企业设立
1、董事长签署的合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4、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及翻译件
5、董事会成员姓名、住址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6、联络员登记表
7、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
8、企业住所证明
9、登记注册委托书及人身份证明
10、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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