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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签署意见项目办理  
 
·受理部门: 宿迁市建设局
·咨询电话: 0527-88105536
 
 
 办事指南
  一、申报依据: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二、申报材料:
  1、市区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的证明资料。
  2、企业章程。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提出初审意见,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窗口人员通知申报单位。
 
  四、承诺时限:
  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情况下,0.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工作。
 
  五、联系电话:
  810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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