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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工程招投标备案  
 
·受理部门: 宿迁市建设局
·咨询电话: 0527-88105536
 
 
 办事指南
  一、申报依据
  《招投标法》
 
  二、申报材料
  (一)公开(邀请)招标工程
  (1)所需备案材料:
  1、立项批文
  2、土地使用证
  3、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
  4、授权委托书、代理合同(自行招标有关文件)
  5、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6、资格预审材料(预审文件、过程、结果)
  7、招标文件(工期核定表)、答疑文件
  8、开标现场记录、评委抽取表、评标报告
  9、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
  10、施工合同
  11、承包方行业管理费缴费证明
  12、中标人投标文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督管理方式的意见》(苏建招(2001)332号)、《省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管方式调整过程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建招〔2001〕385号)
 
  (二)非国有投资工程
  (1)所需备案材料
  1、立项批文
  2、土地使用证
  3、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5、施工图消防审查意见书
  6、发包发验资报告
  7、发包方项目资金或资金来源证明
  8、发包方企业资质、营业执照
  9、承包方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原件押证)
  10、工程项目预算书(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11、施工合同
  12、承包方行业管理费缴费证明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督管理方式的意见》(苏建招[2001]332号)、《省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投标监管方式调整过程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建招[2001]385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申报市行审中心建设局窗口备案。
  2、经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提出意见,报中心负责人较核发放备案表。
 
  四、承诺时限
  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工作。
 
  五、联系电话:
  810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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