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同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份 2、有规划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数字化地形图(1:500或1:1000)一式 6份
3、政府投资项目批准文件1份(划拨用地) 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办理流程: 1、受理:建设项目申报资料齐全,经初审符合要求的,由规划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受理。 2、现场勘察:由规划相关部门与申报单位联系人约定,并派人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察。 3、审批:市规划局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法律、法规及申报资料、现场勘察结果作出规划行政审批意见。 4、办结: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到规划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 五、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市领导审批时间) 六、审批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公地点: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 宿迁群众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八、联系、监督电话:
局驻行政服务中心:0527-84359211
用地规划处:0527-84387238
宿城分局:0527-82960658
宿豫分局:0527-84490100
开发区分局:0527-84380016
湖滨新城开发区规划分局:0527-84837819
监督电话:0527-8438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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