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 3、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4、资金证明、相应的场地证明; 5、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关资料。
二、办事程序: (1)持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2)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核发证件; (3)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4)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三、承诺时限:
20日
四、法律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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