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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哪些对象被确定为再就业困难人员?  
 
·受理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527-84359003
 
 
 办事指南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45”大龄人员,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可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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