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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职工失业后符合哪些条件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受理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527-84359003
 
 
 办事指南

 

  具有下列条件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终止就业的;
  (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未参保或虽已参保但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失业后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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