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 《关于印发“江苏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2003]6号)
二、程序: 《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并提供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经公示、初审后,由市、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核发《再就业优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