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残联关于印发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意见的通知 | ||
索引号 | 570316779/2022-00231 | 分类 | 重点工作 机关事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残联发〔2022〕31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4-宿残联发(2022)31号-市残联关于印发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意见的通知.pdf | ||
时效 | 有效 |
市残联关于印发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意见的通知
宿残联发〔2022〕31号
市残联关于印发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县(区)残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将《宿迁市残联关于各级残联换届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换届工作。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残联关于各级残联换届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江苏省残联关于各级残联换届工作的意见》(苏残联发〔2022〕34号)相关要求,我市各级残联自2022年下半年起逐级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工作。扎实做好残联换届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完成《宿迁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全市残疾 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我市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常抓不懈强基础、持之以恒促改革、深入推进残疾人组织治理现代化。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勇于面对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系统谋划部署全市残疾人工作,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章。严格依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统筹部署推进。乡县市三级残联应按照整体部署自下而上逐级接续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全部完成。
——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
(三)主要任务
1. 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主席团(乡级残联主席)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2. 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乡级残联主席);
3. 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4. 提出《章程》修改意见;
5. 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代表大会由主席团(乡级残联主席)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
二、扎实做好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工作
(一)代表名额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次代表大会代表人数确定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分配建议附后)。
(二)代表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能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诉求;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可适当放宽),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大会代表。
(三)代表结构
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 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 60%以上,且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残疾人工作者、助残社会组织代表、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有少数民族的地区应有少数民族代表。
(四)产生程序
市县两级残联代表大会的地方代表应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乡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由村(社区)残协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代表由残联商代表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未被选举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三、依章依规选举新一届主席团
(一)主席团规模
主席团规模和组成结构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原则参照上一届主席团确定。上一级残联要认真把关,对下一级残联主席团规模和组成结构提出指导意见(第六届主席团委员分配建议附后)。
(二)委员候选人人选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热爱残疾人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原则上在 65 周岁以下。
(三)委员构成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同志、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党政机关代表、有关单位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各级残联主席团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委员比例占 65%以上,基层和一线委员的比例占35%以上。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地方委员候选人人选由其下一级残联党组织研究提出,经上一级残联审查后,由下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产生。下一级残联应根据其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主席团委员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候选人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委员候选人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选举工作组织实施
依照《章程》规定,主席团委员由残联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执行委员会领导。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选举纪律,周密做好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选举万无一失;要依照《章程》规定,制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明确主席团委员人数、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投票选举方式、选票写票方法、监票人产生办法等,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章程、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别代表的需求,印制盲文选票、设置移动票箱;要加强对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熟悉选举流程,确保投票顺利、计票准确、监票严格。
(六)主席团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代表大会召开的决议,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聘请名誉主席、副主席,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理事名单,通过各专门协会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四、选优配强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一)名誉职务
各级残联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一般由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在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上一级残联同意后提出建议人选,报请当地党委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二)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主席团主席由联系残联的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主席由联系残疾人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残联党组书记、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代表等担任。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人选由残联党组织提出,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同意,请示上一级残联意见,报请当地党委批准后,提交新一届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三)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要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依照《章程》规定和残联改革相关要求,以换届为契机把执行理事会建设成结构合理、功能发挥充分、残健融合、团结奋进的领导集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当地党委提出换届人选,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会同考察,党委研究确定人选后,提交主席团全体会议推举和通过,政府任命。新任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应能任满一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
执行理事会的专职领导干部要符合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注重选配热爱残疾人事业、善于综合协调、甘于无私奉献、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的干部。有条件的地方在不减少现有专职领导班子成员的前提下,可通过挂职兼职等方式充实理事会工作力量。
各级残联要认真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在下一级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积极协助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做好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考察等相关工作。
(四)残疾人干部选拔配备
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残疾人干部配备的要求,完成残疾人干部配备任务。县级残联机关干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专职干部。各级残联要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广泛物色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主动推荐,积极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做好残疾人干部选拔配备工作。
五、同步做好专门协会换届工作
(一)人员构成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名誉主席、秘书长。各专门协会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本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中的本类别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
(二)人选条件
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要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参事议事能力,自觉接受残联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和专门协会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三)产生程序
专门协会名誉主席人选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同意,请示上一级残联意见并报当地党委组织部备案。名誉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聘请,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主席提名、专门协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专门协会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后任职。
各专门协会依照《章程》,先后召开专门协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各级专门协会召开的各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
六、广泛征求《章程》修改意见
中国残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的《章程》,对于残联组织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和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 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桥梁纽带、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残联要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残联组织建设改革和治理现代化,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章程》的修改意见;在召开代表大会期间,要充分听取与会代表意见,认真梳理归纳,在残联代表大会结束后逐级上报。
七、统筹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
各地残联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开展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要对本地区村(社区)残协建设情况逐一排查摸底、分类处理:对于尚未成立残协的村(社区),要按照残联改革要求召开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成立残协;对已建立但尚未换届的村(社区)残协,要按照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调整人员结构、充实残协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对于已随村(社区)“两委”同步完成换届工作的村(社区)残协,要对照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专职委员工作规范》有关内容,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将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八、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一)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残联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换届工作的方案和进展,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解决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要加强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制定出台地方残联换届工作意见,召开地方残联换届工作部署会议,开展换届工作培训;要按照干部管理职责认真研究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各专门协会相关人选, 主动配合当地党委及组织部门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要认真依照《章程》和本地实际制定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经报上一级残联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选举纪律,周密做好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选举万无一失。
(二)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的计划安排
各级残联要按照换届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科学统筹和组织协调,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换届工作。乡镇(街道)、县(区、功能区)残联换届工作要在 2022 年 10 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对基层残联换届工作的指导
各级残联深入基层开展换届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基层意见,指导换届工作,研究重要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对由于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未成立残联或残联组织不健全的,要重点关注,提早做工作,尽快依法依章程召开代表大会成立残联、健全残联组织机构。各级残联换届前要召开换届会议,部署本辖区基层残联的统一换届工作。对于基层残联换届时间不统一、程序不严格的,要及时发现、坚决理顺,确保基层换届程序严谨、如期完成。
(四)严明换届工作纪律
换届风气好坏,关系换届成败。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组织把关,对新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对代表大会代表、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和新任领导班子的人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五)扎实做好各项基础保障
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好换届各项工作经费,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要为代表大会的召开提供必要的无障碍保障条件,安排手语翻译或同步速录投影,印制盲文材料、盲文选票;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细致做好代表大会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换届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六)统筹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对换届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对残疾人兄弟姐妹的深情厚爱,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的事迹;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附:1.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1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代表 总数 |
其 中 |
||||||
相关 领导 代表 |
残联 专干 代表 |
助残社会组织代表 |
5类残疾人及其亲友代表 |
|||||
肢 体 |
盲及低视力 |
听力 言语 |
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 友 |
|||||
市政府 |
2 |
2 |
|
|
|
|
|
|
沭阳县 |
41 |
1 |
3 |
|
23 |
3 |
2 |
9 |
泗阳县 |
29 |
1 |
3 |
|
15 |
2 |
2 |
6 |
泗洪县 |
30 |
1 |
3 |
|
15 |
3 |
2 |
6 |
宿豫区 |
18 |
1 |
3 |
|
8 |
2 |
1 |
3 |
宿城区 |
20 |
1 |
3 |
|
9 |
2 |
2 |
3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6 |
1 |
1 |
|
1 |
1 |
1 |
1 |
市湖滨新区 |
6 |
1 |
1 |
|
1 |
1 |
1 |
1 |
市洋河新区 |
6 |
1 |
1 |
|
1 |
1 |
1 |
1 |
苏宿工业园区 |
3 |
1 |
1 |
|
1 |
|
|
|
市委宣传部 |
1 |
1 |
|
|
|
|
|
|
市农业农村局 |
1 |
1 |
|
|
|
|
|
|
市教育局 |
1 |
1 |
|
|
|
|
|
|
市财政局 |
1 |
1 |
|
|
|
|
|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 |
1 |
|
|
|
|
|
|
市卫生健康委 |
1 |
1 |
|
|
|
|
|
|
市民政局 |
1 |
1 |
|
|
|
|
|
|
市税务局 |
1 |
1 |
|
|
|
|
|
|
市总工会 |
1 |
1 |
|
|
|
|
|
|
团市委 |
1 |
1 |
|
|
|
|
|
|
市妇联 |
1 |
1 |
|
|
|
|
|
|
市残联 |
7 |
5 |
1 |
|
1 |
|
|
|
助残社会组织 |
1 |
|
|
1 |
|
|
|
|
合 计 |
180 |
27 |
20 |
1 |
75 |
15 |
12 |
30 |
注:代表180人,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代表为132人,占73.3%;基层和一线人员151人,占83.9%。
附件2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
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委员 总数 |
其 中 |
||||||
相关 领导 |
残联 专干 |
助残社会组织代表 |
5类残疾人及其亲友 |
|||||
肢 体 |
盲及低视力 |
听力 言语 |
智力和精 神 残疾人亲 友 |
|||||
市政府 |
2 |
2 |
|
|
|
|
|
|
沭阳县 |
11 |
|
1 |
|
6 |
1 |
1 |
3 |
泗阳县 |
8 |
|
1 |
|
4 |
1 |
1 |
2 |
泗洪县 |
8 |
|
1 |
|
4 |
1 |
1 |
2 |
宿豫区 |
6 |
|
1 |
|
2 |
1 |
1 |
1 |
宿城区 |
6 |
|
1 |
|
3 |
1 |
1 |
1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2 |
1 |
|
|
1 |
|
|
|
市湖滨新区 |
2 |
1 |
|
|
1 |
|
|
|
市洋河新区 |
2 |
1 |
|
|
1 |
|
|
|
苏宿工业园区 |
2 |
1 |
|
|
1 |
|
|
|
市教育局 |
1 |
1 |
|
|
|
|
|
|
市财政局 |
1 |
1 |
|
|
|
|
|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 |
1 |
|
|
|
|
|
|
市卫生健康委 |
1 |
1 |
|
|
|
|
|
|
市民政局 |
1 |
1 |
|
|
|
|
|
|
市税务局 |
1 |
1 |
|
|
|
|
|
|
市残联 |
6 |
5 |
|
|
1 |
|
|
|
助残社会组织 |
1 |
|
|
1 |
|
|
|
|
合 计 |
66 |
17 |
5 |
1 |
24 |
5 |
5 |
9 |
注:主席团委员66人,其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43人,占65.2%;基层和一线委员48人,占72.7%。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 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