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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自强有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570316779/2023-00173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残联 发文日期 2023-11-04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34号: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宿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自强有我”主题宣传活动通知.pdf
时效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自强有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乡村振兴局,市各开发区、新区政社局(政社办、社会事业局):

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根据省残联办公室、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有关要求,决定深入开展乡村振兴自强有我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乡村振兴 自强有我

二、活动内容

过渡期内,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一批自主创业、自强致富、带动群众就业的农村残疾人典型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典型事迹宣传,激励广大残疾人提高内生动力,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自立自强、就业创业;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遴选方式

1. 各地残联、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推荐农村残疾人典型代表,每年推荐数量不低于1 名,由市残联和市乡村振兴局筛选确定不超过3名报送省残联。

2. 各地对推荐人选要严格审核把关,推荐人选要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具有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努力融入社会的成功经验。推荐人选需提供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材料、工作视频(个人简介字数在2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工作视频时长为5分钟以内)。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于每年 530日前报送市残联。

四、工作要求

1. 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点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增加影响力。

2. 各地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同步开展各类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抖音、快手、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播放宣传短视频、海报、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典型事迹。

3. 各地可选取部分典型代表,策划推出系列宣传,在视频、网络、公众号、APP 等平台发布一批有影响力的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理解与支持,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内生动力。

4. 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相关总结材料于每年 1110 日前分别报送市残联和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市残联教就处,臧敏,电话:84357918市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促进处,晏景艳,电话:82289033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宿迁市乡村振兴局

                                  2023114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3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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