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全市残联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570316779/2024-00011 | 分类 |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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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残联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政社局(政社办、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全市残联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残联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为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根据省、市考核工作有关文件,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残联工作安排,按照“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指导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管理制度,营造出干事创业、争先进位浓厚氛围,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成效,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价对象
各县(区)残联,各功能区。
三、评价内容及分值
评价内容分为五个方面。
(一)综合述职评价(100分)。
实行全市残联系统负责人述评工作制度。各县(区)残联理事长、开发区(园区)社会事业局分管局长年底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市残联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结合述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二)重点职能目标评价(100分)。
本评价下达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包括党的建设、
组织建设、宣传文体、教育就业、康复、维权、计财等七大项目,每个大项目细分数个子项目。
(三)日常工作管理评价(100分)。
对各地日常工作的执行度、配合度、参与度及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等内容事项进行评价打分,每季度组织一次打分。
(四)服务对象评价(100分)。
年中、年末随机抽取每个地区共20名持证残疾人,对属地残联综合服务保障,包括政策宣传、入户排查、权益维护、救助帮扶等内容事项进行电话满意度打分,每户最高分值5分,最低分值1分,各户累加分为本地区该项得分。
(五)创新项目评价(100分)。
出台的政策被国务院残工委、中国残联转发推广的,每项加60分;被省残工委(含办公室)、省残联转发推广的每项加40分;被市残工委(含办公室)、市残联推广的,每项加30分;被县区委(不含两办)转发推广的每项加20分;申报全省创新奖得10分,获得省创新示范奖得30分,获得省创新创优奖得20分。每项创新工作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
四、附加事项
附加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同一件事被上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
1.成功承办国家、省或市级大型活动的,分别加6、3、1分;
承办省培训、省调研(不含省检查)等活动每项加2分;承办市现场会、工作培训、调研等活动每项加1分。
2. 业务工作项目获得中国残联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残工委(含办公室)、省残联(含省基金会)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残工委(市残联)或当地党委政府表彰的,加1分;业务工作获得省级试点的加2分,市级试点的加1分。
3. 在全省综合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2分,在全省业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分,在全市综合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分。工作经验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采用的加2分。被省以上主流媒体(不含网站)《中国残疾人》《三月风》《江苏残联工作通讯》等采用的加1分。被市主流媒体《宿迁日报》《学习强国》采用的加0.5分。
4. 积极参加99公益网络募捐活动,完成下达筹款指标,加1分;超额50%加1.5分,超额100%以上加2分。
5. 业务工作受到省、市残联书面通报批评的,分别减3分、2分。杜绝进京、赴省上访,如有发生分别减3分、2分。党风廉政问题、安全、舆情等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一定影响的采取“一票否决”,出现一起(例)最终评定结果不得评为第一等次。
五、分值计算和考核方法
每季度末,市残联办公室牵头,召集处室负责人对各地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打分,打分结果记录在册。年中,市残联视情组织一次重点项目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各处室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项督查(重点项目督查、单项督查以现场督查为主,计入重点项目年终20%得分)。年底,市残联成立评价小组对各地提供的评审资料,依据《2024年度市残联重点职能目标评分细则》进行赋分。年底前,召开全市残联理事长述职评议会议,由各县(区)残联主要负责同志集中述职汇报,市残联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结合述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创新工作由各地残联提供相关评分资料,由市残联确定给分。
县(区)残联年度评价总成绩=重点职能目标评价×50%+述职得分×20%+服务对象评价×10%+四次日常工作管理评价均值×10%+创新工作×10%+附加事项得分
六、结果运用
按照年度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序列,分为三个等次,第一等次,工作积极主动,奋勇争先,进度和质量好,取得显著成效;第二等次,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推动,进度和质量较好,取得较好成效;第三等次,工作推进缓慢,进展滞后,工作成效不明显。市残联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和表扬,并将评价结果排名向各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市残
联将根据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支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评为第一等次的地区,市残联将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年度综合考核评优建议;连续两年排名第三等次的,将以市残工委名义约谈县(区)分管领导,并将工作情况通报县(区)主要领导。
附件:《2024年度市残联重点职能目标评分细则》
附件
2024年度市残联重点职能目标评分细则(县、区)
附件2
2024年度市残联重点职能目标评分细则(功能区)
评价内容、要求及权重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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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
机关作风 效能提升 (10分) |
1.提升工作效率,对省市残联交办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办结。(3分)报送材料超时一次减0.5分,漏报一次减1分。 2.提升材料质量,报送材料格式规范、质量符合要求。(3分)报送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减0.5分。 3.提升行文规范,报送公文体例、格式符合规范标准,主体内容表述规范准确。(2分)报送公文不规范,每次减0.5分。 4.提升履职能力,举办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提高履职尽责能力。(2分)每少举办一次减1分。 |
资金使用 (15分) |
5.提高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按月报送支出进度统计情况,7月底前支出进度达到40%的,得2分;10月底前支出进度达到75%的,得2分;12月底前资金执行进度达到92%的,得6分。每漏报迟报1次支出进度情况减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分别减0.05分,减完为止。(10分) 6.提高市级补助资金(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10月底前支出进度达到50%的,得1分;12月底前达到95%的,得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1分,减完为止。(3分) 7.按时报送省、市残联安排的报表和材料。工作推进不力,资料延迟报送、数据不准确的,每有一次减0.1分,减完为止。(2分) 因违规使用资金,被审计、巡察要求整改或受到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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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残疾人 组织建设 (8分) |
8.扎实做好入户访视、困难重度残疾人帮扶工作。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职能作用,做好残疾人各类政策宣传、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等各项服务残疾人工作,因残疾人专职委员履职不力,出现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明显错误、业务落实不细不实导致残疾人应享未享汇报政策等情况,发现一例减0.1分。(3分) 9.积极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50%的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助残社会组织和1支助残志愿者队伍。(2分) 10.完善残疾人证管理制度,规范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市残联交办事项未完成的,每一项减0.2分(超时限完成的减0.1分),每发现1例违规发证行为,减0.5分。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不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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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 |
优质化 康复服务 (15分) |
11.做好精准康复系统录入工作,精准康复服务总体覆盖率、辅助适配服务率、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康复服务率、重度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均不低于98%,实际得到康复服务的各类残疾人数不得低于上年状况调查中各类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总数的90%,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3分) 12.完成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项目年度目标任务。(4分) 13.按要求准备康复服务档案,汇总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项目救助人员名单。(6分) 14.做好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满意度回访工作。(2分) |
高质量 就业服务 (15分) |
15.完成残疾人实名制就业、培训任务,每低于1个百分点减3分,减完为止。(10分) 16.建立工作月报制度,逐月报送培训、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缺报一次减0.5分,报送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每次减0.1分,减完为止。(3分) 17.及时完成省市残联就业专项工作任务(2分)。未完成的,每次减1分,减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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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 托养服务 (15分) |
18.完成省市民生实事和年度托养服务目标总任务,9月底按照任务完成率计分。(5分) 19.完成年度新增托养残疾人任务,寄宿制1分(重度残疾人比例达80%以上),日间照料1分,居家托养1分(年度内服务期满7个月及以上),9月底按任务完成率计分。(3分) 20.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安全稳定运行,辖区内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全覆盖,运营率达到85%以上,10月底按运营率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5分。(3分) 21.按序时进度拨付托养服务资金,半年拨付50%及以上,第三季度拨付85%以上,未达序时进度不得分(2分);完成辖区内托养服务资金审计监管工作,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不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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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 权益维护 (5分) |
22.规范和加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招标、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评估监管,满意度回访达到100%,每发现1例改造或系统录入不规范现象减0.2分,减完为止。(2分) 23.常态化做好依法履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反诈宣传等活动,做好基层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基层和谐稳定。(2分) 24.宣传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持续推进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解决公共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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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 文体活动 (2分) |
25.推广更多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集中活动不少于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1分) 26.围绕“全民阅读”活动,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作用,依托“残疾人之家”平台积极组织残疾人开展读书活动,打造一批残疾人读书品牌和“书香残疾人之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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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性 保障服务 (15分) |
27.建立“一人一档”精准帮扶机制,依托各级社会救助平台和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口数据库,加强脱贫不稳定和易致贫易返贫残疾人监测,开展“一人一策”帮扶。每季度报送帮扶结果,每漏报迟报1次减0.2分;报送材料质量不高,帮扶效果不明显,每有1次减0.1分,减完为止。(3分)) 28.加强与民政、人社、医保、教育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应用,配合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控辍保学等救助政策,促进残疾人应保尽保。提供完整的信息共享数据工作资料,根据工作完成评价情况得分。(3分) 29.强化保单上门、专项调查走访、疑似案例宣传和督导措施,优化提升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提高理赔率,按月报送理赔服务数据,做好新一轮保险采购工作。市残联对各地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人回访,政策宣传100%到位的,得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0.01分。理赔率达到85%的,得2分,达到90%的,得3分。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减完为止(5分) 30.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比对,做好残疾学生教育补贴和考入中等以上残疾学生及继续教育获得大专以上学历残疾人一次性教育奖励发放工作,发放对象精准,发放程序规范;组织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活动。(3分) 31.做好金融助残服务工作,得1分。(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