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21-00036 | 分类 | 规划计划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住房公积金〔2021〕20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20号文.docx | ||
时效 |
关于印发《2021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2021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宣传好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强化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重要论述,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们行政执法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深入贯彻学习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特别是新增的行政处罚种类、综合执法改革、处罚权限设定等内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宣传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在中心网站、办公场所等宣传平台事先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用强化法制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循私枉法、权力滥用。
(四)举办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创新“公积金政策百问百答2.0版“宣传载体,全方位宣传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查处住房公积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活动形式
(一)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 保持定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重要论述。
(二)邀请专家授课,助力法律宣传。邀请专家解讲解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升中心全体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深度,指导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围绕修订的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执法平台的应用、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
(四)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中心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按法律法规履职,依法律法规执法。从贯彻依法治国的高度,把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重要环节来抓。
(五)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一是在我市公积金服务窗口摆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展架,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学党史、办实事,打通最后一公里,采取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的方式零距离开展送法律法规系列活动,让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及政策走向人民群众,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运用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广大单位和职工关注的热点住房公积金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影响力。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管理部要充分认识普法宣传的重要意义,明确宣传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活动安排。中心归集科要加强对各管理部的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紧扣主题,形式多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紧扣“强化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题,结合中心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送进千家万户。
(三)全面总结,及时宣传。活动期间,各管理部要注意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及时报送相关宣传稿件。活动结束后,各管理部要及时对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附活动图片)报送至归集科。
附件:2021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责任分解表
附件:
2021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责任分解表
序号 |
阶段 |
时间 |
事项 |
责任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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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准备阶段 |
5月20日—5月31日 |
制定中心2021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责任分解表。 |
归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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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集、整理、印发普法宣传相关资料、宣传页等。 |
办公室 归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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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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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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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 |
办公室 归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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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
归集科 各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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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邀请法律专家授课。 |
办公室 归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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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考试。 |
归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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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零距离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让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及政策走向人民群众,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归集科 各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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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总结阶段 |
7月1日—7月10日 |
及时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附活动图片)报送至归集科。 |
各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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