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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69760234/2022-00080 分类 规划计划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4-29
文号 宿住房公积金〔2022〕11号 关键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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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现将《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429

(此件公开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2年度宿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的通知》(宿证联办〔2022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采取适当的抽查方法,单一监管与联合监管相结合,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注重公平,兼顾效率。

3.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抽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常态化,对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年度全覆盖。

(二)健全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提高抽查工作质量。

(三)在市证照联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谋划年度抽查工作,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实现抽查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大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力度,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提升监管的覆盖面和随机抽查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1.分批次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覆盖全部监管对象。名录信息包括检查对象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原则上中心在编人员均要入库。

3.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执法人员。

4.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被抽查对象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确保部门联合监管能联尽联、应联必联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计划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高中心执法人员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等部署要求,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一单”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两库”特别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随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严格执行监管联系制度,确保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上报中心“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系人信息

附件1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晓刚

副组长:魏从浩

员:邹祝新娟袁斐斐王继续

  胡忠东徐向东

曹培栋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拟订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措施,组织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督促各管理部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制度、措施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归集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内容

抽查方式

适用对象

检查流程

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时履行有关义务的行政检查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2.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3.是否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依法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1.制定检查计划;

2.选定检查对象;

3.开展行政检查;

4.告知当事人检查结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5.材料归档。

附件3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部门(区域)

  

联系电话

归集科

  

84396387

市直

  

84396380

宿城

  

84313636

宿豫

徐向东

84465454

沭阳

胡忠东

83554416

泗阳

  

85223280

泗洪

曹培栋

8622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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