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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469760234/2023-00066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6-30
文号 关键词 2023年,调整基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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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标准,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一、将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553元,从2022年1月起执行。2022年,因疫情等原因,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未调整,在今年一并作出调整。2022年度涉及到调整的缴存人,单位可在2023年度为其补缴。

二、将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392元,从2023年1月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以上一年度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2021年7月30日,我市人社部门公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目前没发生变化,因此,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和2022年度一致,仍为1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