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24-00019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2024年,最高缴存基数,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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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一、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将202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0340元,从2024年1月起执行。
二、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数据,我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因此,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10元,从2024年1月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超过上限的按上限执行,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执行,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