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春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魏毅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免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仲向阳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正处级);
卜东升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健同志任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占武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钱皓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宜球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孔德法同志任市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职务;
王彬同志兼任市航道管理处处长;
孙斌同志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免去市航道管理处处长职务;
林昱同志任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免去市运输管理处处长职务;
倪学明同志任市运输管理处处长(聘干),试用期一年;
周海涓同志任市物价局副局长,免去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旭东同志任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高长亮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周朝明同志任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学瑜同志任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红同志兼任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李刚同志任市交通投资公司经理;
免去单士敏同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泽华同志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仰刚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志宏同志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中卫同志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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