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版权局、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宿迁银监分局、宿迁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盗版力度,依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营造民族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9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健全版权保护体制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市软件版权保护水平。
(三)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行业协会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以大型企业为重点,按照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要求依次推进。
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坚持抓两头,对领导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进行曝光,对严重的依法查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市版权局、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国资委、工商联、知识产权局、宿迁银监分局、宿迁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同志组成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市版权局:承担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开展软件版权保护知识培训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加强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集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加强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
市国资委:加强对推进国有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规划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督查。
市工商联:加强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检查督促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培训,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
宿迁银监分局:加强对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件的指导,规划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督查。
宿迁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对推进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
县、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推进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规划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近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县、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订本行业、本辖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出正版化单位建议名单、任务单及推进时间进度表。
(二)学习培训。开展软件版权知识和资产管理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主管领导和信息部门主管人员,着重就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软件技术知识和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检查等工作程序进行培训。
(三)自查自纠。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企业对自身使用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查的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必要的授权使用文件,使用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要及时更换。
(四)检查督导。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工作的督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监督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五)总结表彰。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