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同志任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筹委会主任;
王玉华同志任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筹委会副主任(省环保厅挂职干部);
赵崇胜、张民同志任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筹委会副主任;
马向东同志任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筹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存芳同志任宿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华志明、赵建军、张向明、乔勇、吴春林、李大宝同志兼任宿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原在宿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兼职人员职务自行免除。
撤销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原组成人员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卢士军同志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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