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实现宿迁更大突破,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政府,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就是将部门的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成立集中行使审批服务职能的行政服务处室;行政服务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实行整建制进中心运作;所有审批服务项目进中心到位,中心窗口成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审批权限到位,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服务窗口”。这项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理顺中心机构设置,明确中心职能定位。对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进行明确,参照省内外其他城市的做法,根据行政服务中心实际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和我市机构编制实际情况,拟设立正式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搭建一个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府服务平台,组织、指导、协调、管理、考核、督促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为外来客商和本地群众等服务对象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调整审批职能配置,完善审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各部门内部处室职能,将本部门分散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本着“不增设内设机构、不增加中层领导职数、不增加人员编制”的“三不增”原则,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统一设立“行政服务处”,需要更名的更名,需要挂牌的挂牌。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整建制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代表各部门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原则上各部门的审批业务都要在窗口完成。
(三)复核行政许可事项,确认进入中心项目。把过去市政府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分类,审核确认,按照在淮海经济区和省内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时间最短的原则,明确进入中心的项目。镇江市已进中心的项目,我市也应全部进中心。
(四)完善审批服务制度,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的运行、管理、服务等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五)强化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在行政审批管理体系中,依法涉及到一些专业性技术性中介服务行为。这些组织的服务效率直接影响到行政审批的效率。目前中介市场发育和行业自律还不完善,中介服务行为缺乏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从方便客商、服务客商的角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市物价局负责牵头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并将审核后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客户意见单,组织客商、群众对中介机构进行评议,并根据中介机构年度检查情况进行筛选,每年度发布优选推荐名录,并进行收费公示。同时,要把与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的中介组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设立服务台,承接业务统一在中心收件、出件,并公开服务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监管,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效能。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在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方案组、督查组,分别负责综合文字、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有关文字材料把关;市编办负责审批中心机构设置和部门内部机构调整方案拟定及主要职责审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复核确认;市监察局负责对集中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拟定和完善审批服务各项制度。
(三)明确时间步骤。改革计划分两批进行,先将已进中心的部门和单位列为第一批改革单位先行落实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和权限的集中工作;其它部门和单位列入第二批改革,并与第一批同进度完成“行政服务处”的成立、审批事项和权限集中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能够保障的时候及时进驻。从时间上共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方案制定阶段,从2007年6月初到7月中旬,这一阶段任务已完成;第二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从7月中旬至7月底,市政府专门召开动员会议;第三阶段为方案实施阶段,从8月初至11月上旬;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从11月中旬至11月底;第五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2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这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07年8月15日前向市编办报送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的职责,制定任务分解表和时间进度表,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改革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主动参与、积极推动改革。市监察局、人事局、编办、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继续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纠“体外循环”的问题,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以及对市委、市政府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决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