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9日(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也是我省第二十个“敬老日”。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老年人,关心老年人,帮助老年人,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推进全市老龄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做好重阳节期间的老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
我市于1999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06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已达69.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2%。做好老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养老保障和为老服务水平。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真正做到对老年人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开展一次老龄工作检查,切实解决老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市政府关于对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待照顾的通知》(宿政发〔1999〕50号)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办。重点检查八个方面内容:一是老年人“三公”(公汽、公园、公厕)优待落实情况;二是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发放情况;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济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五保老人和贫困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落实情况;五是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费落实情况;六是老年人工资和补贴发放情况;七是保障老年人再婚自由情况;八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禁止虐老、弃老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积极探索和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精心组织安排系列敬老活动,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
一是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专门听取一次老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当地老龄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老龄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敬老座谈会或表彰会。向老年人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意见,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敬老工作模范。三是深入开展老龄宣传工作。重阳节期间,各地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对策及老龄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老有所为和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四是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对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慰问;对“五老”(百岁老人、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和有重要贡献的老人)由当地政府组织走访慰问;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和大中小学生开展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使广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晚辈的孝心、人间的真情。五是开展各种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活跃节日气氛,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由泗阳县承办宿迁市第二届老年人书画展,由泗洪县承办宿迁市第二届老年人门球比赛,由市文广局承办宿迁市首届老年人才艺大赛,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办企业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医政策咨询活动,由市规划局承办老年人参观市区城建规划活动,市司法局承办老年维权咨询活动,由市卫生局承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和市区百岁老人免费体检活动。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重阳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既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方便老年人,又要体现全社会关心、参与。重要庆祝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特别是要注意确保各项活动的安全,使广大老年人在敬老爱老、欢乐祥和的氛围中度过佳节。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活动书面总结于2007年11月1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