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关于组织市、县(区)级党政机关与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挂钩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组织市、县(区)级党政机关与农村
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挂钩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7年11月1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关爱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市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的部署要求,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家长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关爱活动,为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和校外辅导站作用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市、县(区)两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带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党政机关与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托管学校挂钩关爱活动,通过建立“关爱工程辅导站”,大力开展各种关爱活动,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立体教育体系,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水平。到“十一五”末,确保每一所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都建成托管样板学校,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要求寄宿学习的愿望都能实现,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都能得到党政机关干部、学校教职员工、社会“义工”和“五老”志愿者结对关爱,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节假日都能参加校外辅导站活动,力争我市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挂钩结对工作。动员和组织市、县(区)两级机关单位和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开展挂钩结对工作。挂钩结对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市县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要确保每1所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和1个县(区)党政机关形成挂钩关系(市级党政机关可以和县(区)党政机关同时挂钩1所学校)。与党政机关挂钩的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要挂“关爱工程辅导站”的牌子。市级机关单位挂钩结对的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和单位扶贫点所在乡镇相一致。县(区)机关单位挂钩结对的寄宿制学校,由县(区)教育部门提出方案,县(区)党委、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开展挂钩结对工作主要目的是帮助挂钩帮扶寄宿制学校创建寄宿制托管样板学校,帮助挂钩结对学校所在乡镇创建1个校外辅导站,帮助留守儿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做一个文明礼貌好学的青少年。县(区)挂钩结对名单要在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各单位应根据挂钩帮扶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大力开展捐钱送物、联谊联欢、学习指导、知识讲座等活动,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广大农村留守儿童走出学校,走进大自然,走进城市,走入社会,开展“亲情之旅”、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参观体验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水平和学习条件,拓展学生知识,开阔学生视野,感受祖国和家乡的巨大变化,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培养健康向上的情操,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原则上每季度到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3.建立“义务代理家长”和“义工制度”。鼓励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农村留守儿童中担任义务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挂钩的市、县(区)两级党政机关单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至少和一名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在不移交监护权的情况下当好义务代理家长。每四个月和留守儿童见面交流1次,每两个月和家长或委托监护人通电话1次,每学期和孩子共度1天假日,带孩子开展1次公益活动。担任义务代理家长的工作人员要通过电话询问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利用与留守儿童见面的机会帮助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通过与孩子共度1天假日的机会让孩子开阔视野,感受家庭的温暖。要在市、县(区)两级机关工作人员中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干部为骨干、乡镇和村(社区)干部积极参与的“义工制度”,学校教职工为主体的“义务代理家长”制度,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战士、老模范等社会各方参与的“五老”志愿者制度,形成共育共管的社会关爱机制,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活动。
4.教育主管部门、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要发挥主力和示范作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和1所寄宿制学校挂钩结对,要努力做到活动开展最多、关爱效果最好。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挂钩关爱活动中来,力争每一位教职工至少担任两位留守儿童的义务代理家长。在广大青年教师中建立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同时建立双休日和节假日义工制度。
5.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与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挂钩关爱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目标统一规划,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督促推进落实。
四、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网络。各县(区)教育局和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组织领导纳入市、县(区)“农村关爱工程”领导小组体系,统一部署,形成“政府部门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教育部门主抓、关工委和有关单位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真正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关工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对接工作。
2.强化督促考核。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与部门的实绩考核挂钩,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与各种评优评先挂钩,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县区的挂钩关爱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功能,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宣传。要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积极宣传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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