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前后,我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陆续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苏办发〔2007〕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通过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和村民委员会“双直选”、“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等方式,把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改善村干部的素质结构,增强村级组织整体功能,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
(2)民主公开、依法办事的原则;
(3)拓宽视野、择优选拔的原则;
(4)立足实际、积极创新的原则。
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目标要求是:
(1)村“两委”成员能力素质明显提高,力争80%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和60%以上的村“两委”成员达到“双强”标准;(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妇女成员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3)建立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70%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兼职比例还可适当提高;(4)村“两委”按期换届率达到98%以上,一次成功率达到90%以上;(5)村“两委”和村干部“双学双创”目标承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
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二、主要内容
(一)村“两委”候选人的选拔条件、范围和成员职数
1.候选人的条件
村“两委”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或指导;(2)思想解放,有经济头脑,组织领导能力强,致富带富和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的本领强;(3)热心为村民服务,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得到多数党员群众的认可支持;(4)思想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5)法制观念强,民主作风好,能够尊重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无违法乱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问题。村党组织成员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要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标准条件,明确哪些人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提前由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引导党员、选民选择自己满意的带头人。
2.候选人的选拔范围
在立足本村选人的基础上,拓宽“两委”候选人公开选拔渠道,面向有志于城乡基层工作的机关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复转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选拔。对于不是本村村民参加村委会选举的,须先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取得候选人资格。鼓励在经济薄弱村任职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积极主动参与选举。
3.成员职数
村“两委”成员职数一般分别为5-7名,党员人数较多、设党委或总支的村,一般为7-9名。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职数一般分别为5-7名,4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可按每超出500户增配1名的幅度适当增加职数。村“两委”成员实行交叉兼职,严格控制干部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及1名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二)选举方式
1.村党组织成员采取“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即在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确定候选人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各地在实践中可以采取“两推一选”、“三荐两决一选”等形式。要按照十七大关于“改进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的要求,在候选人的推荐上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党员和群众;在直接选举过程中充分体现竞争,全面推行委员、书记、副书记三轮差额直选。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般采取“双直选”方式,即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再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对基础较好、班子战斗力强、群众信任度高的村,也可采取“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方式,即实行无候选人无计名投票,在选举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按得票数由多到少顺序,当场确定当选人名单。
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般采取居民代表“双直选”的方式。居民代表按照每个居民小组推荐2-3名或每30-50户推荐1名的要求,由居民小组等额推选产生。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正式候选人,首先由居民代表会议按照职位职数等额推选,再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得票多少并分别多出职位职数1人的比例差额确定。正式选举时,居民代表半数以上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参加投票的居民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三)“两委”选举的协调联动
1.推荐候选人环节。在村党组织候选人产生的群众推荐环节,可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党员扩大会议,按照班子素质结构和职数要求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也可以把村委会选举中经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和经居民代表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中的党员,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
2.正式选举环节。每个村的“两委”换届选举安排在同一天进行,原则上采取先召开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随后召开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目标承诺环节。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根据新农村建设目标,立足本村实际,对照农村党员干部“双学双创”目标承诺内容,在党员大会和选民大会投票前进行演讲、作出承诺。所作承诺要切合本村实际和本人能力,突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村级经营性收入的内容,不得乱许愿,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演讲内容分别由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把关。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已在选民大会上竞职演讲且当选为村委会成员的,在党员大会上不再重复演讲,只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四)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换届选举结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向党员群众公开。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完善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并组织推选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全面落实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两委”成员培训、考核、保障和激励机制,激发内在动力。进一步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及村民代表小组有机联系的“三会一组”制度 ,完善《村规民约》、“三务”公开、述职评议等制度,健全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
三、方法步骤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县(区)委的领导下进行,在认真调研、合理制定方案的前提下,主要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11月上旬完成。市及各县(区)、各乡镇分别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和居民家中,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和有关法规政策,使广大群众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积极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时通过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墙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确保选举工作家喻户晓。
2.精心组织,全面实施。12月中旬前完成。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好对村级财务的全面审计。要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选举的规定,在选举前由县、乡两级农经部门切实组织好对村财务的审计工作,落实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选民登记。各村成立由村民会议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党员会议推选产生的5-9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在正式选举日的20日前,村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名单。鉴于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各地要过细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确保不漏、不重、不错。
(3)组织选举。选举日相对确定在12月1日至10日期间,每个乡镇分2-3批进行,采取何种选举方式由乡镇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乡镇派驻村的指导组要帮助村做好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如人员分工、会场布置、选票印刷、票箱制作、会场秩序维护等。
3.建章立制,组织培训。2007年12月底前完成。按照村(居)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在选举结束后的5日内完成村“两委”工作交接,并及时做好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结合岗位特点,进行集中培训。村党组织书记由县(区)委组织部培训,副书记、委员由乡镇党委培训。村委会主任由县(区)民政局负责培训,村委会副主任、委员以及村民代表由乡镇负责培训。县、乡两级的培训工作可统筹力量,合并进行。
4.检查验收,总结完善。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县(区)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四、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机构。各县(区)要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民政、纪检监察、宣传、农工、公安、司法、信访、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县(区)委向乡镇下派指导组,具体负责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联络、指导。各乡镇同步成立领导机构及业务指导、信访、治安等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保障工作,并向各村派驻指导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对各级下派的指导组成员,要通过建立分级培训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
2.加强分类指导。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建立选举工作汇报制度,各县(区)要定期召开乡镇组织委员、民政助理、驻乡镇指导组成员会议,汇报工作进度,反馈问题。建立问题预警机制,县(区)驻乡镇指导组要会同乡镇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分析村“两委”换届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预案。特别是对于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制订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指派得力干部驻村工作,超前化解矛盾,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落实选举经费。各级财政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换届工作正常开展。关于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各地要按照“乡镇按总人口每人0.3元、县(区)按总人口每人0.15元、市里按总人口每人0.03元”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预算,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村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必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