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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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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3期(总第15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明确表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8〕2号 2008年2月15日
时间:2008-04-03 08:46:58 作者: 来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明确表》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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