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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十六条措施》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20291/2022-00704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电子政务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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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十六条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首次通过政府专项文件的形式对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就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近期,国家发改委又先后发布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2022年版)》,均将落实国办52号文作为重要指标。

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宿迁市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创新实践信易贷工作,推动“信用数据”转变为“融资资本”。从2017年的试点,到2020年的深化,再到2022年的提升,历经五年的实践和探索,已形成具有“快、准、省、安”等特点的“宿易贷”模式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深化信用信息的开发利用,优化融资模式,市发改委(信用办)会同市人行起草了《宿迁市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信用促融十六条》)。

二、主要特点

(一)打造“112”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体系。在坚持现有工作模式不变的基础上,统筹建设好“1个数据端(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面向政府部门承担全市信用信息归集任务)+1个应用端(宿迁市企业信用等级认证系统—面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信用建模、监测预警等服务)+2个服务端(“我要贷款”移动服务端、宿迁市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作为面向社会发布各类融资服务和产品的主要载体)”等融资信用服务主干平台。各平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组成具有宿迁特色的融资服务平台体系。

(二)首创预授信管理机制。在“主动授信”的基础上,打造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创新普惠型预授信管理机制。以全市无负面信用信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共享、联合建模、主动评价等技术手段,全面进行预授信和无感授信,从根源上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

(三)注重融资服务和产品创新。将以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为主要方式的融资服务向全市“6+3+X”产业体系、20条重点产业链、服务“三农”、绿色金融等重点产业行业和领域倾斜。同时,依托各主干平台,以信用贷和首贷为重点,更加提倡创新智能化、便捷化的线上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主要内容

《信用促融十六条》共包括主体内容和共享清单两个部分。

(一)主体内容共五个部分、16条主要措施。

第一部分,围绕建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着力打造特色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宿易贷”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完善融资信用服务主干平台建设。

第二部分,围绕共享整合信用信息资源,从实施信用信息清单管理、完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规范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加强信息安全四个方面提供数据和安全保障。

第三部分,围绕创新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在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模型、建立健全预授信管理机制、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第四部分,围绕加大政策支持,提出健全风险补偿和财政补贴机制,优化信贷考核评价奖惩,探索建立金融纠纷高效处置机制。

第五部分,围绕提升融资信用服务保障,重点落实好宿易贷品牌推介、打造试点示范、健全组织推进机制等保障措施。

(二)宿迁市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充分整合国家和省层面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和信息安全有关要求,对共享事项和共享方式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责任部门,重点考量三个方面

一是加大物理归集力度。强化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数据的物理归集,包括纳税信用等级、社保、公积金、知识产权、科技研发、行政管理、水电气、资质认定等信息。

二是扩展接口查询广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于暂时不能实施物理归集的信息,采用接口查询的方式进行共享,查询的来源包括省级节点、市级各信息系统等。

三是创新数据核验维度。为保障数据安全,不动产信息以数据核验接口(经企业授权)方式共享,接口支持模糊核验及精确核验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