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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144/2009-00436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9-05-23
文号 宿政办发〔2009〕79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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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又称森林资源普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是对“生态宿迁,绿色家园”建设的一次检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林业局通知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调查任务

1.调查各级各类林地的面积和权属;

2.调查各级各类森林、林木蓄积;

3.调查各级各类四旁树的株数和蓄积;

4.调查各级各类农田林网的控制面积和分布情况;

5.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

6.调查不同功能区(江、河、湖、路、网等)的绿化现状及分布;

7.建立市、县级调查数据与图形信息数据库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纳入宿城区调查、统计,市骆马湖示范区纳入宿豫区调查、统计);

8.开展森林资源统计、分析和评价,收集相关资料,编制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法

严格执行《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苏林业〔2007〕46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实地踏勘调查,结合GPS定位技术进行地面校正,获取调查区域的森林资源信息。在此基础上,实行小班现地勾绘与遥感数据相结合进行面积调查。同时,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立市级及各县(区)森林资源数据库。

(一)技术标准和精度要求

地类、森林类别、林种、树种组、龄组等划分和森林覆盖率的计算等技术标准和精度要求均按《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执行。

(二)调查方式

1.片林、带状林以地面调查为主,采用GPS技术,并结合航片判读、区划和定位的方法进行小班区划、调查。

2.片林蓄积量采用角规绕测方法调查,按断面积蓄积标准表进行计算;带状林蓄积量采用设置段带样方方法调查,查一元材积表进行计算。

3.四旁树采用机械抽样调查推算,以县(区)域所有四旁树为抽样总体,按2×1(或1×1)公里网布设样点,机械布设半径14.57m、面积0.0667hm2的样圆进行调查;农田林网现状在1:10000地形图上勾绘。

4.古树名木调查以宿迁市古树名木统计表(第五次)统计结果为基础开展调查。

三、调查成果

(一)调查表

1.小班调查记录;2.类型中心抽样样地调查记录;3.四旁树与城镇零星树木样地调查记录;4.农田林网控制面积调查记录;5.古树名木调查表。

(二)专业表

1.立地条件类型表;2.造林类型表;3.森林经营类型表一;4.森林经营类型表二。

(三)统计表

1.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2.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3.林种统计表;4.乔木林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5.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统计表一;6.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统计表二;7.用材林面积蓄积按龄级统计表;8.用材林近成过熟林各树种面积蓄积按出材等级统计表;9.用材林的近成过熟林各树种株数、材积按径级组、林木质量统计表;10.用材林与一般公益林中异龄林面积蓄积按大径木比等级统计表;11.经济林统计表;12.竹林统计表;13.灌木林统计表;14.分林种按林地使用权划分土地面积统计表;15.四旁树按径阶统计表;16.四旁树按径级组统计表;17.农田林网统计表;18.森林灾害面积统计表;19.森林树冠脱叶、树叶褪色面积统计表。

(四)文字材料

1.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报告;2.专项调查报告;3.质量检查验收报告等。

(五)电子文档

调查小班数据库以及上述表格、图面、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

(六)全市森林资源档案和森林资源数据库

四、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09年1—5月,做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争取财政经费,培训人员,仪器设备采购,地形图及航片印制等。

2.外业调查阶段。时间为2009年6—10月,开展外业调查,省、市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核查工作;并适时召开调查中期交流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和质量核查情况,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宿豫区调查范围包括市骆马湖示范区,示范区配合;宿城区调查范围包括宿迁经济开发区和苏宿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配合。外业内业配套进行的县(区)于2009年11月份完成。

3.内业整理和成果初步汇总阶段。时间为2009年11月,各县(区)进行内业资料整理和成果初步汇总。省、市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数据核查。

4.全市内业汇总核查和成果评审阶段。时间为2009年12月,对各县、区内业调查资料进行整理,数据汇总分析,编写调查成果报告并上报有关数据及成果。召开评审会,召开成果发布暨总结表彰会议。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统一组织。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加强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国土、民政、财政、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市林业(园林)局,各县、区农林部门及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森林资源调查的业务工作,搞好服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经费,专款专用。本次调查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市政府已安排市本级专项经费。根据各县(区)森林面积和四旁树株数,结合样地总量及调查硬件配置,各县、区调查经费,按国土面积每公顷9元预算。由于外业调查工作正值高温、多雨时节,室外工作非常辛苦,对于外业调查第一线的同志可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对调查经费要建立专用帐户,强化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财政部门要对拨付经费使用情况组织检查。

(三)明确责任,保证质量。各县、区要根据辖区林业用地面积、工作量和外业时间要求成立调查工组,每个工组调查2-4个乡镇,森林资源调查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跨期责任追究制度、调查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严格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质量。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对调查中弄虚作假者,责令该调查工组外业调查全部返工,返工费用全部自理;对调查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除责令外业全部返工外,所需费用全部由工组责任者承担。调查成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汇总,经过省级评审后方可对外发布使用。推广执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和经费包干等“三定一包干”方式,市林业(园林)局制定和执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奖惩办法,奖励先进,惩罚不负责任者,确保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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