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4年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利民若干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4-00092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办发〔2024〕7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办发〔2024〕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4年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利民若干措施的通知.doc | ||
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4年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利民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2024年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利民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2024年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利民若干措施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好”工作要求,加强政策激励、完善保障措施、优化为企服务,多措并举集中发力打好“组合拳”,全力做好春节期间惠企稳岗、促进发展的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满工满产。安排帮办专员“一对一”摸排规上企业春节期间生产经营情况,鼓励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引导计划停产企业早日复工复产。降低春节期间生产要素成本,对2024年2月份用电量、用气量、用水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80%的规上工业制造业企业,各地可分类分档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增产扩产,对2024年一季度完成工业总产值8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速超10%的制造业企业,结合企业开票销售、用电量等关联数据,分类一次性给予最多15万元奖励。对有意愿有条件增资扩产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奖励,千方百计把企业新增产能留在宿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保障企业留工稳岗。鼓励工业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点工程建设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稳岗留工,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制造业企业、连续建设的重点工程,按实际留宿过年外市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由所在县区(功能区)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每个企业补贴总额最多20万元。对春节期间企业包车运输外地劳动力来宿返岗就业的,由所在县区(功能区)按照运输费的50%给予补助。民营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5人,企业员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上年度用工未减少且当前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最多1000万元的“苏岗贷”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
三、助力企业招工扩岗。抓住春节期间在外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等重点就业人群返乡契机,联动开展“乐业宿迁”就业创业“春风行动”,允许用人单位春节假期期间在宝龙、吾悦等人流密集场所规范开展招聘活动,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集中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分群体、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招聘活动。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单位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每留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补贴。对企业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排定年度258个境内外展会,鼓励企业春节期间参加境外展会,统筹各级资金对参展企业给予支持,对市区企业赴境外参展给予50%以上展位费支持。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风险,对企业投保保费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宿迁海关)
五、超前做好项目服务。抢抓岁末年初企业谋划新一年度发展计划的关键时期,对拟在宿投资的企业,全天候、全方位、全要素开展服务保障,加强“地等项目”、“一对一”服务、审批前置等机制研究,完善拿地即开工、信用承诺制、容缺审批举措,切实做到项目投资零等待、项目建设无假期,计划一季度开工的150个重大产业项目,春节期间各项备案、审批手续要基本到位。加强外资项目帮办服务,积极解决困难问题,保障尽快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六、加大金融惠企力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金融保障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系列活动,组织银行机构重点产业链企业信贷专员开展挂钩走访,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春节期间,鼓励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零收费,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降低银行手续费和支付账户服务费。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推进银保企深化合作,扩大“宿易贷”“活跃贷”“医惠贷”“宿汇金”“农保贷”“数字渔”“工会贷”等融资规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
七、精准保障企业运营。加强春节期间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强化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等生产建设要素和物流运输服务保障,重点关注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迎峰度冬需求,采取“线上+线下”帮办模式“一企一策”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优质化服务,着力提高企业问题化解效率和质量。严查涉企违规收费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国家、省规定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确保收费总体标准全省最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八、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指导企业在春节期间合理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落实好工资、津贴、休假等待遇保障。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劳动争议。运用数字化预警监测手段,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九、组织关爱暖心行动。倡导工业、商贸、物流等企业落实员工节日福利,鼓励企业和各级工会为留宿的市外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留岗红包”,对市外员工较多的企业、企业困难员工进行走访慰问。鼓励外卖配送企业(平台)对春节期间新注册骑手以及达到相应配送单量的外卖骑手,给予适当补贴。鼓励通信运营商为留宿过年的非宿迁籍、使用宿迁本地号码人员(春节假期期间在宿迁有使用行为)赠送定额流量。(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市通管办)
十、丰富节日文化生活。鼓励企业组织各种文体娱乐活动,让在宿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感受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组织文艺工作者、群众文艺团体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文化进社区、欢乐送万家”、“奋进新征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暨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组织春节书场、非遗美食节等“非遗过大年”系列活动,营造春节氛围、增添浓浓年味,让市民游客感受宿迁传统文化的精彩魅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
十一、优化便民惠民服务。春节假期期间,城市道路泊位、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市区部分线路公交车免费乘坐;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正常免费开放;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提供新春流量礼包等优惠服务;鼓励各经营性景区实行免费开放或票价优惠政策;鼓励商场、超市等开展打折促销活动,针对外地留宿过节员工给予折上折优惠;科学精准保障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稳定运行,保障民生物资高效运输,维护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变化,确保物价平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管办、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凝聚多方工作合力。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看望在宿过节的留岗员工,听取意见建议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靠前帮办、全天守候,全力满足市外员工较多企业春节假期服务需求,切实解决外地员工留宿过年的后顾之忧。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理念,采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措施,为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营造和谐氛围。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政策,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政策宣讲活动,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春节期间指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落实举措,同时利用春节拜年的良好时机,结合“千名客商进园区”“百强苏企看宿迁”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系列活动,合力推动新年经济强势起步,为一季度“开门稳、开门好”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