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能行成 推动落实好快干
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宿解办〔20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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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公众读报栏和社区画廊
刊登大讨论文章的通知
各县(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宿工业园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解放思想能行成,推动落实好快干”大讨论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众读报栏和社区画廊刊登大讨论文章。
一、刊登内容
1、“解放思想能行成,推动落实好快干”大讨论活动的有关文件;
2、《宿迁日报》、《宿迁晚报》有关大讨论活动的报道;
3、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关于大讨论活动。
二、责任主体
1、市区范围内的公众读报栏和社区画廊由所在的乡镇、街道办负责;
2、单位内的读报栏和画廊由各单位负责。
三、完成期限:
4月23日
四、其它要求
刊登内容由各乡镇、各单位大讨论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把关,并定期更新。
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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