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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宿迁建设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行风监督员] 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市公安局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政(行)风建设也取得了好成绩,赢得了老百姓赞誉。那么,我想问一下,市公安局作为与老百姓接触最密切的部门,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做好规范执法及队伍管理工作?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尚建荣]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近些年来,我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大、政协、新闻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我们也深知,廉洁警队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离党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必须长抓不懈。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引导广大民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公安执法的具体实践中去。二是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对各项执法活动进行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完善公安执法工作的裁量标准和程序规定,逐步形成完备的公安执法制度体系,从源头上保证执法的规范和公正。三是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深化警务公开,认真落实“三个报告评议”制度、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完善社会治安问题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查处机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确保公安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坚持用制度管理人,用纪律约束人。对违法违纪问题,不管是谁,一经查实,坚决处理,绝不放过、绝不护短、绝不手软。

[《宿迁日报》记者] 市卫生局在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方面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卫生局局长 葛志健]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为规范执法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我们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出台有关政策规定,我们要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四先”(敬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恰当称呼在先、告之公务在先)、“四有”(有情、有理、有据、有节)、“三个一”(一杯水、一个恰当称呼、一张笑脸)和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做到文明执法,此外我们还制定了“五审两议制“和错案追究制度,坚持阳光操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来执行,全面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市卫生监督所坚持二周一课,即每隔一周的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日;坚持案例分析制度,即每周一早会上各科室、大队都要将上周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列出让大家讨论分析;坚持定期进行专题讲座,即结合实际执法中的难点及业务上的薄弱环节,定期邀请专家讲课,邀请市、区法院专家讲课并现场答疑。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聘请行风监督员,对行风监督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监督员们反馈结果。对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及时组织查处,并且开展内部督查,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开展结对服务活动。为了营造良好的监督执法氛围,提高服务水平,我们于今年开始启动结对帮扶活动,具体做法就是每一名监督执法人员要在分管范围之外区域选择10家单位,开展卫生法规宣传、卫生许可程序培训、卫生防病知识普及等活动,无偿提供服务。
[行风监督员]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中,目前采取了哪些动作?效果如何?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鸣]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工业突破”这一中心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建立了辖区打假责任制,划分监管区域,定人定责分片包干,实施全方位监管。二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涉及人民群众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组织了食品、建材、农资等专项打假活动。三是与名优企业联手开展打假保名牌活动,帮助洋河、双沟等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四是积极寻求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联系,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几年来共向公安部门移交制假售假案件10余起。通过和兄弟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目前尚未发现典型的区域性制假行为,洋河镇、双沟镇曾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白酒、无证生产白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已纳入有效监管。
[行风监督员]  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准备如何解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呜]  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中,我局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日趋隐蔽、制假窝点转入农村或城乡结合部,给执法检查带来很大难度;二是制假手段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给真假鉴别带来一定难度;三是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商品一般数量都不多,制假单位和个人无生产台帐,给追根溯源带来很大困难,以至处罚力度不大,难以根绝;四是少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串通一气向有关部门反应一些不实之词,干扰或影响我们依法处置的力度和信心。对此,我局将从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手段、建立打假信息网络、实施内外部联合等几个方面加大打假力度。国庆长假之后,我市各县区质监局统一配备的装有车载电话、全球定位系统的食品监管巡查车就将投入使用。同时,我们恳求有关部门及全市人民群众,多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一定当好人民的质量卫士、打假尖兵。对这些问题,今年“十一”黄金周确定了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公共信息服务,积极调整供需矛盾。主要是在黄金周到来之前及早发布旅游市场信息预测预报,加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的开发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公布咨询查询电话和实用的服务信息,要求各地的旅游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及时提供各种信息服务。通过加大这些公共信息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地让游客了解到旅游市场的信息,以便让游客作出理性选择,以此达到调整供需矛盾的作用。
[行风监督局]  请问城管(执法)局领导,近几年,在你们的辛勤努力下,宿迁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家都有目共睹,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也有了一定的影响力。那么请问:在法制宿迁建设工作中,你们将如何找准工作切入点,构建和谐城管新局面?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朱乐先]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我们城管与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法制宿迁建设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构建和谐城管新局面:一是牢固确立“四个理念”, 打造城管品牌。即确立“既要城市形象,又要队伍形象”、“城管为公、执法为民”、“刚性管理、柔性执法”、 “宣传城管、增进理解”的理念,共同营造靓丽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打造宿迁城管品牌。二是全面履行 “八项职能”,做到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执法队伍,认真履行市政府赋予我局的八项执法职能(即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道路等四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坚决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三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城管。 城市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城管执法的任务不仅包括打击违法违章行为,更主要的是帮助群众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今后,我们将不断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民本意识,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思想,切实消除思想观念中的“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收费、处罚就是罚款”的错误认识。在工作中,坚持公正执法、秉公执法,始终保持一颗公心、一颗良心,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和处理每一个违法违规案件,绝不允许出现“徇私枉法、以权代法、权钱交易”等现象发生。
[行风监督员]  “省高院最近出台了《六条禁令》,加大对干警违法违纪处罚力度,那么,《六条禁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何方]  《六条禁令》的具体内容是:一、严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以案谋私,违者依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的吃请,或者由其安排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违者依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三、严禁为案件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介绍案件,违者依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从中收取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四、严禁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违者依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严禁泄露审判(执行)秘密或者其他工作秘密,违者依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六、严禁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对违反上述禁令且触犯党纪的,同时建议有关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法官违反上述禁令并给予纪律处分的,将其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违纪情节严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免除法官职务条件的,依法提请任免机关免除其法官职务。对违反禁令干警所在单位或部门的领导干部,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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