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在经过充分酝酿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宿发〔2007〕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旨在进一步掀起全民创业热潮,以大创业促进大发展,以大发展推动大突破,从而不断加快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宿迁的进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创业,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强力推动,极大地促进了全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22059户、私营企业3363家,总数分别达到71493户和14004家,从业人员达到了44万人。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更加注重培育创业文化,更加注重开展创业行动,更加注重推进创业实践,全民创业在宿迁大地上逐渐形成“星火燎原”之势。市委张书记在市第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培育创业文化,实现以创业推动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加快致富。之后不久,我市举办了首届宿迁创业文化节暨宿迁创业文化论坛,将全民创业行动推向新的高潮。今年初召开的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则更加旗帜鲜明地向全市人民发出了强力推进大项目、强势发动大创业的号召,标志着我市全民创业行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更高的层次。在这种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深思熟虑,决定出台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意见,以达到“助推加油”、“釜底添薪”的作用,促成更多的创业冲动转化为创业实践。该政策文件借鉴了外地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市政府二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并在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向全体与会同志印发征求意见稿,市委张书记和市政府缪市长亲自审阅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全民创业的高度重视。该政策文件主体部分共4部分27条,从降低创业门槛、培育创业主体、实行税费优惠、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其中有8条是对市委、市政府以前出台的鼓励全民创业相关政策的归纳整合,其余19条均属新出台的政策。我们相信,随着该政策文件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全市必将迅速掀起全民创业的热潮。
[记者]这次出台的《政策意见》有哪些特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卞建军]这次出台的《政策意见》在具体内容上可以用4个字来概括,即“放、扶、搭、帮”。 ——所谓“放”,就是放宽准入条件。《政策意见》从拓宽准入领域、放宽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限制、放宽经营场所规定、放宽证照办理限制、放宽公司设立条件、降低注册成本等方面,体现了“放宽准入条件”的鼓励政策。 ——所谓“扶”,就是扶持壮大创业主体。《政策意见》分别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及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员、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科技人员等八大类群体的创业给予了政策扶持,并对创办工业企业、农业企业、服务业,对企业二次创业,对发展“三来一加”都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所谓“搭”,就是搭建创业平台。要求每个省级开发区、重点乡镇工业集聚区都要建立一定面积的标准厂房作为创业园。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作为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疏导点可视为有效经营场所。 ——所谓“帮”,就是帮助群众创业致富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主要是在融资、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
[记者]创业基金如何使用?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卞建军]文件规定,从2007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各县(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全民创业发展基金。创业基金的用途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用于创业者贷款贴息,二是用于创业项目补贴,三是用于创业风险补偿,四是用于奖励创业实绩突出的个人或民营企业。总之,创业基金将全部用于激励引导全民创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酵母”作用。这项基金使用的具体办法,市及县(区)财政部门还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记者]对初次创办企业的创业者有哪些激励政策?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卞建军]主要采取的是“群众创业,政府买单”的激励政策。这方面的政策比较多,如对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一律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和税务登记费,对上交省费用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给同级工商和税务部门;对新设立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两年内营运并形成税收的私营企业,由同级财政对其工商注册登记费和税务登记费上交省部分实行一次性奖励;凡新办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均享受开发区内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两免三减半”和“五免五减半”,三年内免收市权范围内所有规费。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及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员、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科技人员等八大类群体的初期创业,都给予了免征有关税费的扶持政策。此外,实行个人授信制度、推行青年创业卡制度、设立创业发展基金、在各地创业园建设廉租厂房用于支持初期创业者创业等激励措施,也都为初期创业者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扶持。
[记者]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创业有哪些激励政策?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卞建军]为激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头创业,文件规定,经组织批准,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企业服务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离岗创业,并保留编制和职级3年、工资及福利保险等待遇1年;到企业服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辞职创业,也可在1—3年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对辞职创业人员,除按规定发给辞职金外,还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务员,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的,经批准可提前退休。
[记者]对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哪些激励政策?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卞建军]为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我们制定了许多新的政策激励措施,如鼓励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对民营企业因扩大再生产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当年由同级财政实行全额奖励返还;成立创业服务中心,设立金融发展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培训机构为民营企业培训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对所有规模以上企业的实际入库税收,每年比上一年增幅超过10%的部分,全额奖励其地方留成部分等,政府让利的幅度、扶持的力度都是空前的,这些措施必将促进全市民营企业扩量提质。
[记者]市委、市政府将如何保证创业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卞建军]政策制定出来后,落实就成为关键环节。市委、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政策意见》的落实: 1、广泛宣传。一是利用2月份“全民创业培训月”这一活动载体,把全民创业政策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二是利用宿迁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网上宿迁等新闻媒体,进行高频率、深层次、多角度地宣传解读,宿迁日报、网上宿迁将全文刊登文件内容;三是利用《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将文件免费赠阅到全市所有行政村(居),并在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放置《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供公众翻阅。 2、责令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已出台的《政策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便于实际操作。 3、加强督查。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市软件办将把《政策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2007年重点督查事项。广大市民可以通过12345政府热线、4368110投诉电话反映政策不落实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将对不落实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