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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宿迁支行

发布日期: 2022-03-10 来源:访问量:【字体: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宿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64号,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rh3016@126.com ,电话:0527-8431301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支行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贯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举办专题培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涉及人民银行有关事项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宣传,不断增强全行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支行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宿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工作要求,稳妥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金融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6件,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事项目录、随机抽查结果、会办提案、规范性文件目录、发行普通及冬奥会纪念币公告、行政处罚信息等。注重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及时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行政处罚信息4条。日常工作中,行政执法信息形成后,由业务科室制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表》,扎实推进执法信息公示、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年内,我中心支行发生2件依申请公开。经业务科室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行领导层层审核后,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支行目前仅开设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专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未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宿迁”专栏的信息更新、后台维护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全面、及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关注互联网舆情监测及咨询投诉。明确2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互联网舆情监测人及咨询投诉的答复人,要求其每天多次登录各大论坛和主流网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年来,通过“网上宿迁”主动公开信息66件,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件。三是加强对辖内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中心支行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把握新形势要求、开展工作创新、推进基层行政务公开工作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分行和市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构建政务公开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履职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金融服务和管理措施的宣传公开力度。三是做好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视情举办新闻通气会,积极参与地方政风热线活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四是加强对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县支行加强对中央及总分行相关制度规定和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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