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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03-10 来源:访问量:【字体:

宿迁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办部署,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行政审批局网(http://xzspj.suqian.gov.cn)发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电话:84396065;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89号;邮政编码223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宿迁市行政审批局官网、宿迁市政务服务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多种渠道累计公开信息9158条,主要类别包括:政务服务业务信息、招投标业务信息、政策法规和资金信息等内容;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3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发布组织开展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的解读活动,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等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为公众公布解读了“宿迁速办”等创新举措;在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宿迁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关于优化法人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流程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的解读;制作发布了一期政策简明问答。

二是强化群众回应关切。在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要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局舆情回应机制,对12345热线、鼎鼎有民论坛反馈问题及微信微博网站留言及时研判、回复,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建立依申请公开告知制度,加强申请接受、登记、受理、告知、归档各个环节的规范性,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保证工作流程的合理合法。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围绕民法典体系,梳理“一件事”高频事项清单,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中的名称、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制定统一公开标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标准、全域通用”。制定《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4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36个具体公开事项,对信息公开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对象和公开方式做出具体的规定。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便民化、智能化、人性化、一体化、标准化的要求,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和24小时政务公开自助服务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实现全天候“不打烊”的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服务;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及时公开单位的重大决策部署,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送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信息,并对用户留言评论及时进行回复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8.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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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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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解读文件较少,多数仍然为文字解读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对上级的要求理解不够深入,落实措施还不细。

为此,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全面加强政策发布与解读。强化政策发布与解读,多运用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形式,增强可视感、体验感、获得感。积极拓宽发布和回应渠道,发挥新媒体独特作用,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拓宽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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