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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史志办

发布日期: 2022-03-10 来源:访问量:【字体:

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统一规定和省、市公开办部署,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 suqian.gov.cn)、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宿迁史志”(http://szb.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68386,电子邮箱地址:sqnj201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2021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25条,通过部门网站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党史宣传等信息157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处室和一名联络员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办日常工作考核考评,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

(三)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严格审核发布流程,所有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发布,保证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把工作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准确。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到县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办未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由于我办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因此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专门培训较少,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主要以工作动态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内容较少;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回应社会关切还不够。

下一步,我办将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在规定时间节点前通过网站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是强化考核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办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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