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kfq.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8859205,电子邮箱:sqkfqxxgk@163.com.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经开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30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特点和优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受众面,并通过微信公众号、速新闻、宿迁手机台、宿迁日报等媒体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能力,累计推送信息877条,回复群众留言6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件,其中邮寄申请6件,网络申请5件。所有申请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严格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制度配套图表及文书的通知》(宿政办函〔2021〕21号)要求,完善答复文书各项要素,规范答复措辞,根据政策变更及时调整救济途径。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标准引领,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编制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面向村居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集中对外展示,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全面优化升级政府网站,调整完善网站设置,统一设置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五个子栏目。此外,根据本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开设了专题栏目,突出重点信息,方便信息查找。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3个备案账号全部按要求更新。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积极发布转载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政策等信息,基本实现了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统一开设政务公开体验区。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为民办事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体验区,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办事群众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其中区级自助一体机中录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一体查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先后制定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等三项清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制度,持续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制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能力。2021年,先后组织召开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进会,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使各部门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重视上级评测结果,及时对照整改。我区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测评指标,研究分析评估结果,积极进行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借助测评结果,看清日常工作盲区,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29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9 |
|||
行政强制 |
3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7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
|
|
|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
|
|
|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七)总计 |
11 |
|
|
|
|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我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但仍有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懂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目前我区政策解读主要采用文字解读为主,解读内容过于专业化和笼统化,不便于公众的理解,解读的质量不够高。
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力量与当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二)改进计划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照各个目录清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和质量,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重大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公开。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强对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向上学习,向主管部门寻求指导和沟通,及时了解工作最新情况,查漏补缺,查找工作问题症结,解决基层力量不足的难题。
三是做好政策解读。不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更多采用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会等灵活方式进行重要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成效。
四是强化指导督促。进一步优化目标考核各项指标权重,提高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质量,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落实力度。继续做好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