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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第三十一批)

发布日期: 2022-05-05 来源:访问量:【字体:

2022年4月25日,宿迁市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一批信访件,共4截至54均已阶段性办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1    20225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40090

宿迁市泗洪县金锁镇何宅村,江庄、冯庄、王庄3个村民小组内的土地上,建有200亩左右厂房,无环评手续。

宿迁市泗洪县

其他污染

425日接交办信访件后,泗洪县组织生态环境局、资规局、金锁镇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经核查,金锁镇曹金路南侧(何宅村段)冯庄组范围内现已建成5幢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占地约33.93亩,配套建设2幢办公用房,由金锁镇何宅村投资建设厂房建设无环评手续,所在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第97项规定,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房建设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发现有违法用地行为,符合金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2.目前已建成的5幢厂房中,其中1幢进驻1家棉纱纺织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十四、纺织业17”28项,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余4幢空置。
3.20221月金锁镇委托第三方环评单位对原金锁镇工业集中区的区域规划环评进行修编,将何宅片区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地块纳入镇工业集中区范围,目前该修编项目已于20223月进行第一次公示。

部分属实

金锁镇加快推进区域规划环评修编进度,取得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前,何宅村标准化厂房不得引进登记表及以上类别建设项目。泗洪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跟进指导,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

D2JS202204240074

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金森源木材加工厂,工业废水排入工厂东侧20米处的河道,废气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

426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桑墟镇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检查该企业厂房东侧,未发现工业废水外排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存在场地冲洗废水、热压机冷却废水进入雨水管网,雨水排口废水正在外排,沭阳县生态环境局现场已组织监测,检测结果尚未出。
2.该企业已升级改造为生态板生产与销售,主要使用外购的酚醛树脂,现场提供了酚醛树脂游离甲醛游离苯酚质量占比报告,该企业使用的酚醛树脂游离甲醛含量为0.27%,游离苯酚含量为0.36%,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游离甲醛含量低于0.3%、游离苯酚含量低于1%要求,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组织对该企业热压、涂胶工序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

1.针对该企业场地冲洗水、热压机冷却水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
2.针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已组织监测,沭阳县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进一步跟进处理。
3.已责令企业对场地冲洗废水、热压机冷却水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得外排。待乡镇污水管网建成后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企业已计划建设场地冲洗水、热压机冷却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洒水抑尘,预计510日完成。

3

D2JS202204240051

宿迁市沭阳县南湖街道王华路,两侧均为学校和居民区,大型工程车辆行驶及喇叭噪音扰民,渣土洒漏导致道路扬尘严重;王华路与清韵路交叉口处的多家移动摊贩,早5点开始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垃圾随意丢弃。

宿迁市沭阳县

噪音

425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立即组织县公安、城管、生态环境、南湖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经现场查证,王华路存在工程运输车辆通行现象,通行车辆在取得货车禁区通行证后,在允许时限内为相关建筑工程运输物料,途径王华路过程中存在鸣笛现象。沭阳县对王华路路段交通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该路段等效声值为65.2分贝,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应低于70分贝,路段噪声在排放限值范围内,该路段夜间车辆较少。
2.经现场查证,工程车辆在通行王华路路段时,存在渣土洒漏、扬尘情况。
3.现场检查时,因临近学校,存在流动摊贩使用喇叭售卖以及丢弃垃圾现象。

属实

1.针对工程运输车通行及喇叭噪音扰民问题,沭阳县公安局组织对王华路周边建筑工地、货车司机进行告诫提醒,强化文明驾驶宣传引导,在居民区及学校周边道路禁止鸣笛;派驻护学警力对王华路及周边道路违反禁行规定、鸣笛扰民的货运车辆禁行处罚、提醒;组织在该路段设置禁鸣标志,预计510日完成。
2.针对王华路渣土洒漏导致道路扬尘问题,沭阳县城管局已组织洒水车已对王华路、清韵路及周边路段进行清理,并定期加大对王华路、清韵路及周边路段的日常清洗力度;优化运输路线、采取密闭运输、强化车辆保洁、严禁超载运输,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查处抛洒行为。
3.针对王华路与清韵路交叉口处流动摊贩使用喇叭售卖、丢弃垃圾问题,沭阳县城管局已组织对王华路、清韵路及周边路段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整治,现场已清理完毕,并对违规电动三轮车组织查扣。沭阳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将牵头会同属地街道加强对王华路及周边道路的常态化巡查管理力度,严查违规摊贩经营扰民和乱丢垃圾问题。

4

D2JS202204240010

宿迁市沭阳县贤官镇官宜村,万康木业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周边河道,造成水体黑臭,生产时异味及夜间噪音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噪音

2022425日,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贤官镇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现场检查时无废水外排,但发现存在生活污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痕迹;沭阳县已组织对周边河道采样监测,结果尚未出。
2.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涂胶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异味明显,目前因停产未能开展监测,沭阳县生态环境局待复产后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经调查询问,该企业夜间未生产,调阅今年以来夜间用电记录,企业夜间基本无用电。

部分属实

1.针对该企业涂胶工序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调查。
2.针对该企业废气及噪声问题,沭阳县将待企业复产后组织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跟进处理;已责令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并定期抽取回用至厂区绿化、不得外排,企业正在开展建设,预计525日整改完成。
3.沭阳县将组织属地根据监测结果,加强河道维护管理和治理,防止水体黑臭;属地将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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