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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2 来源: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访问量:【字体: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洋河新区洋河生态旅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文旅集团办公室:

进一步夯实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省文旅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文广旅行业实际,制定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312日    

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文广旅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根据省文旅厅印发的《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宿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各类广电生产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单位)和文物博物馆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源头管控行动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评估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逐步摸清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2026年底前形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督查行动畅通文化广电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消防、特种设备、文化广电和旅游、法治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队伍。加强对文广旅经营单位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密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强化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实施从业人员安全和应急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行动期间,组织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及重点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全国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每年组织一期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培训班,适时组织安全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相关培训。聚焦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及应急处置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四)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导旅行社落实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依法依规打击旅行社订购不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在有关协调机制下,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地域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治理等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救援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时限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五)开展文旅行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三年行动期间,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引导行动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文广旅行业消防安全全覆盖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广电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防范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安全保障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重点保障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人力财力,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积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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