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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政策解读:《宿迁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宿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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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宿迁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宿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22 11:38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加强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全力保障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商建202497)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二、起草过程

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及“五大总成”、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资质企业违规作业行为,统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秩序,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从20243月至20247月底

(一)安全生产方面

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关键点隐患整治全链条综合治理常态化巩固提升,严防和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点整治未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架构、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演练方案;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井、消防栓等消防设备设施过期失效或存在故障;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及时年检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10个问题。

)环境保护方面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复性环境污染问题,打击非法拆解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重点整未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企业进行环评验收;

按规程对报废车辆进行预处理,危险废物回收不彻底,拆解作业区出现现象;未按《排污许可证有关要求排污,拆解过程中未落实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未有效收集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等10个问题。

(三)规范作业方面

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严厉打击非法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和五大总成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重点整治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资质企业未按规定备案分支机构;资质企业未按规定对已出具《报废证明》的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或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交机动车所有人;资质企业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资质企业不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或存在迁建改建扩建情况而未重新申请资质认定等17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