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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0001/2019-0001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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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216,电子邮箱:sq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6﹞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2号)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学习培训,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创新,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市政府关于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宿政发﹝2018﹞129号),明确由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会议,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严格节点时序,全面统筹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健全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4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56号)、《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18〕61号)等制度文件,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有效提升了公众的获得感和认同度。

(二)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公开队伍业务能力。认真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新任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入职培训课程,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坚持“请进来”。6月10日,邀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程永红副研究员,对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授课;8月6日-7日,开办政务公开知识“大讲堂”,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张旻主任,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二是坚持“走出去”。5月20日-26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了“宿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第3期专题培训班,各县区及市级机关计50余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赴浙江、广东等地,学习考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标准化试点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三是坚持“常指导”。先后对泗洪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总社等县区、市级机关,就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授课;将跟班学习纳入考核体系,切实推进跟班学习制度有效落实;通过微信、QQ两个政务公开工作群,适时上传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部署以及典型案例,组织学习交流研讨,实现学干相长、学以致用,有力打牢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基础。

(三)大力推进督查考核,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面上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政府系统办公室评价体系中,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二是强化日常督查。不断完善“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扎实开展经常性检查、专项性督查等,按季度和年度编发通报(年报)并进行排名。全年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4期,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市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三是强化第三方评估。持续拓展第三方评估范围,深化第三方评估运用,全年对全市各县区及市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2次评估,第一次评估于年中开展,重点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下发整改建议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要求,确保问题全部得到解决。第二次评估于年底开展,侧重对全市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运用到年终考核中,推进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四)持续深化探索创新,助推政务公开迈上台阶。既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动作,也积极谋划做好一批“自选”动作。一是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在“便民方舟”建立市级政务公开体验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数据开放、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五类体验内容,让公众通过政务公开体验就能够感受到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最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二是扎实推进“两个试点”。坚持以试点促普及、以标准促提升、以公开促深化,全面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成功获批国家级试点项目,沭阳县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高质高效通过国务院验收,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提升。三是大力开展政策简明问答。着力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品牌,把公众最关心的政策信息从文件中提炼出来,以一问一答的方式,采取图表、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全年开展政策简明问答62期,并印制《2018年度政策简明问答汇编》免费向公众发放,有力提高了政策的亲和度、传播力和知晓率。各县区累计开展政策简明问答26期,均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209条。其中,县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310条,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89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6556条,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5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451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904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17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申请情况

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8件。其中,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收到82件,市级机关共收到393件,县区共收到353件。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征收补偿、不动产产权、企业改制、行政执法、棚户区改造、扶贫和社会救助等方面。

从申请渠道看,信函403件、网络360件、当面57件、传真8件。其中,网络、信函为申请人采取的主要渠道,占比分别为48.7%、43.5%。

2.办理情况

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8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08件,占比为13.04%;属于“同意公开”的397件,占比为47.95%;属于“部分公开”的33件,占比为3.99%;告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1件,占比为10.99%;告知“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10件,占比为13.2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6件,占比为4.3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4件,占比为1.69%;申请人“主动撤回”的26件,占比为3.14%;“不予公开”的13件,占比为1.57%。全部依规办结。

(三)不予公开情况

全市共产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2190条,在所有产生的政府信息中占比为0.86%。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未予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 行政复议情况。全市共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2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0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12件。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2. 行政诉讼情况。全市共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3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2件、被依法纠错6件、其他情形12件。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诉讼期间原告主动撤诉。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9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41件,办理复文均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县区、各部门网站进行网上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通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高质量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及时公开2018年全市300项重大项目、4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和174项中心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并按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情况,共发布单位庭院开放、市区骆马湖路提升改造工程等可行性报告信息17条。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一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和保障对象信息公开,共发布涉及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信息32条;扎实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共发布相关信息26条;多渠道宣传和解答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服务,按月公开公积金管理运营情况,发布各类宣传解读文稿26篇、回复公众咨询2848件。

二是推进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出让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9批次出让公告信息;市自然资源局在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内设“建设用地批复”“征地告知书”等5个子栏目,内容涵盖征地过程全部信息,市本级征地项目实现相关材料全部主动公开。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公开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市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及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结果公示等信息,推进政府采购阳光透明、廉洁高效,共发布采购公告4288件、变更公告1538件、结果公告3488件、合同公告141件。

四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全年共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921条。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一是推进脱贫攻坚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宿迁扶贫”微信公众号、宿迁阳光扶贫网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贫困户、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共发布各类脱贫攻坚信息240条。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全年共公开相关政府信息95条。加大社会保险、就业援助等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完善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共发布相关信息47条、开展政策解读和政策简明问答26期、印发人社政策法规材料3500余份。

三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围绕公众关心关注事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改薄工程、招生录取、学生资助、学校建设、施教区调整等信息公开,共发布相关信息128条。

四是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在基本医疗方面,通过市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及宿迁卫生12320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科普内容,共发布各类相关信息620余条。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开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息54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9条。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通过“食药安全健康宿迁”微信公众号公开消费信息67条,制作发布92期《我的消费我做主》栏目,倡导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官方微博微信,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全年共开展政策解读31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审批类信息236条,实时发布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发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水质周报51期,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180次。创新建立宿迁市共建共治共享环保大数据平台,实现对企业排污“过程+结果”全方位立体监控;“宿迁环保”微信公众号在全国383个设区市中位列城市最具影响力公众号榜单第十名、城市最受认同公众号榜单第二名。

六是推进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博微信,重点推进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公开。在气象方面,通过全媒体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356条、决策服务专报11期、农业气象服务材料77期。在应急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157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2条、事故调查报告类信息4份,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政策解读1期。

七是推进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所涉70项行政权力均实现“网上批、不见面、快递送”,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9件、行政许可事项信息7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召开版权保护和管理、全民阅读、小型文化设施建设等新闻发布会6次,开展“2018文化和遗产日”“共享阅读新时代”等在线访谈3次,参加全媒体政民互动1期、政行风热线1次。

(四)财政预决算领域

持续强化市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升预决算透明度,制定《2018年宿迁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通过“宿迁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按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及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按月公开财政收支进度,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基础上,增加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公开,市直81家预算单位全部公开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信息。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和现实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安排上投入精力不足,在提升政府信息查询、搜索、下载的有效性、便捷性上还缺少有效举措;少数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时存在回复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怕麻烦不愿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如在文件流转会签过程中,有些部门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仍然将文件公开属性定性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三是政策解读落实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在发文流转中,未能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要求并做到“三同步”;部分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次数未达到“不少于3次”要求;部分单位政策解读时效性欠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发布解读信息;个别县区和单位没有按要求部署政策简明问答工作。四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未能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相对稳定,调整变动比较频繁,甚至因工作人员调整出现工作断档,还有的单位没有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交办存在随意性,致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至关重要。我市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优质公开为主线,以标准化为突破口和发力点,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不断创新公开理念、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宿迁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全面小康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项,分类编制公开标准明细表(清单)、标准化指引,让各项权力流程和服务过程像扫二维码一样清清楚楚、一览无余,让公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加快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的“宿迁样本”。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整合。贯彻落实省有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在打造好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市政府及部门网站、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及网站栏目优化整合,逐步实现政府信息数据全市共享共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验区,集中设置信息数据公开、服务展示、网上申请、自助办理等功能,并适时在县区层面推行,为全市公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便捷化的信息服务。

三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全面、细致、严谨地做好政策解读。县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全力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品牌,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制作发布更多更好的政策简明问答,不断提升政策的亲和度、传播力和知晓率,切实以优质化的政策简明问答照亮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四是持续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校等教育培训资源,精心组织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设计培训科目和内容,及时更新优化业务知识结构,以学促干、以干带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五是着力强化督查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健全和强化“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和第三方机构评估举措,切实加大对全市政务公开督查指导力度和效度,尤其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简明问答等工作统筹部署、有序开展、适时跟进,及时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问题与不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落到实处,推进各地、各部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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