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0001/2021-00009 | 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 ||
时效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216,邮箱:sq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公开促进“六稳”“六保”全面落实,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积极贡献公开力量。
(一)以为民公开为主线,积极拓展主动公开维度。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作为“公开信号”,努力用政府信息的“公开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网上宿迁”8500余条、政府公报110余条、政务微博“宿迁之声”8000余条、政务微信“宿迁之声”2500余条。进一步规范3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健全机制,并统一标志标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向公众及时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体验区”标准化建设,按照“便民化、智能化、人性化、一体化、标准化”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查询及申请、政府数据开放、政务服务等功能,实现政务公开体验区“24小时不打烊”,让公众真切体验到权威、便民、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进一步强化全流程政务公开,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抓住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聚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发布工作,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尤其是对各行业领域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与实际成效进行重点公开,为我市夺取“双胜利”创造了优良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
(二)以精准公开为导向,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回应。一是持续落实政策解读机制。严格遵循“三同步”和“谁起草谁解读”要求,加强公文审核,把好政策解读关。市政府办公室在对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材料进行公开属性审核登记时,一并对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保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0年,共审核认定110件文件公开属性,其中,市政府名义发文的43件,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67件,有关解读材料均做到同步公开,保证了向公众传递政策意图的准确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二是持续做优“政策简明问答”品牌。基于已有政策文件,把群众最关注、最期盼的信息提炼出来,通过一问一答方式和简单朴素语言,借助图文、动漫、视频等形式进行通俗化、形象化、多元化解读。2020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障、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土地市场信用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等内容,先后制作48期政策简明问答,通过“网上宿迁”的《政策简明问答》专栏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宿迁之声”向社会集中推送,并整理编制《2020年度政策简明问答汇编》向公众免费发放,使公众对相关政策能够看得到、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三)以依法公开为原则,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准确执行《条例》相关要求,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继续夯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形成依申请公开办理全过程可查询、能追溯的管理模式。坚持依法妥善、严谨规范原则办理好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政务公开正义且暖人的力量。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依法予以指导、释明;制作答复告知书时,确保法律依据、救济渠道与期限等要素完备无误;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条例》规定告知不予公开的法定理由。针对问题复杂且涉及多个部门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及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协商会办,在弄清事实、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答复,防止由于理解差异、答复失当而引起申请人的误解或异议。2020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138件(含2019年度结转2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民生热点问题。其中,信函申请58件,网络申请80件,均按照法定时限办结;予以公开21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71件、不予处理5件、作其他处理27件,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以规范公开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部署安排,着眼于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五全”目标,立足宿迁实际,对“最后一公里”政务公开工作再提速、再优化、再完善。对照国务院相关部委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市沭阳县在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中形成的亮点特色,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用以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牵头成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明确人员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研究确定沭阳县、宿城区作为示范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作为示范点,突出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互学互鉴、取长补短,逐渐形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持续向好、整体向好的工作格局。
(五)以优质公开为理念,持续加大夯基固本力度。一是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5月下旬,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短板,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二是强化“请进来+走出去”教育培训机制。5月25日,在泗洪县举办第4期全市“政务公开”大讲堂,邀请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刘志群庭长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全年先后38次到县区和市级机关开展业务培训。此外,继续执行跟班学习制度,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系统性、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进一步健全“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出考核“方向标”和“指挥棒”功能,调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印发4期季度通报,将平时工作中暴露出的不足与短板直接点到具体单位,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并明确取消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单位的年底评优评先资格。四是进一步提高第三方评议的靶向性与科学性。依据近三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第三方评议指标体系予以适时调整与改进。2020年,共开展2次第三方评议,印发了2期考评通报以及整改建议书,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有力推动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向更优质的方向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3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3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1 |
2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 |
+2 |
21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2 |
13 |
0 |
0 |
0 |
1 |
1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1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8 |
13 |
0 |
0 |
0 |
0 |
7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七)总计 |
124 |
13 |
0 |
0 |
0 |
1 |
13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动比较频繁,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规则和程序掌握得不透彻,且存在知识更新不及时、学识经验不足、专业素养不过硬等问题。对此,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举措,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举办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业务教育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二)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与运维水平还存在较大进步空间,特别是在栏目设置、检索功能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下功夫进行解决。对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部署,把握好“专栏姓专”基本定位,落实好“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调整工作,从而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平台支撑。
(三)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从第三方评估结果看,部分单位还存在依申请公开制度不完善、逾期未予答复或超期答复、答复形式或内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对此,市政府办公室以《条例》为准绳,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指导与答疑力度,并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和QQ群,适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交流研讨,强化其对《条例》的执行力,提升其办理实务的能力。在年终考评中,有关单位在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的得分有明显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办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